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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对医院咋处理
释义
    一、医疗事故对医院咋处理
    医院处理医疗事故的程序:医院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事故对医生怎样处罚
    造成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或者护士,需要对患者,赔偿相关费用,并且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果该医疗事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如果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违反了该律,利用了他们职务的便利,收取了他人的财务或者利益,滥用职权,疏忽职守,或者发现了医疗机构或相关医生的违法行为,却没有查明,然后造成严重的后果,需要根据刑法的规定,制定相关人员,受贿罪,滥用职守罪,或者是其他相关罪,依法对相关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医疗事故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医疗事故可以直接起诉。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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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1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