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一、病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的法律规定 病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的法律规定是: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病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请病假需要提供下列材料: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就诊记录、挂号单;以及职工的病假条等。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请求,依法让其休病假,并向其发放病假工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三、病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嘛 请了病假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1.在本单位受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 引用法条: [1]《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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