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怎么区分出来     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如下区分出来的:     1.概念不同。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法律网提醒您,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     2.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均可作为被代理人;但代理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案件代理人可以有几个     案件代理人可以有2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1.一般授权。就是授予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进行诉讼的基本诉讼权利,如起诉权、应诉答辩权、管辖异议权、申请回避权、提供证据权、出庭辩论权等。     2.特别授权。就是委托人授予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实体权利联系紧密的诉讼权利或某些特定的实体权利,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