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块宅基地拆迁,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
释义 | 一、两块宅基地拆迁,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两块宅基地拆迁应该进行的补偿如下: 1.现金补助。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和集体住房补贴价,在一户两宅的情况下,房屋还是属个人所有的,可以按集体补偿价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 2.产权互调。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补助房屋,对多余的房屋也一并计算房屋面积,给予其房屋的补贴; 3.自愿退出宅基地。如果农户自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纠纷拆迁款解决方式如下: 1.行政裁决。 村民对拆迁行为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当地政府部门收到裁决申请后,一般会在30天内作出裁决决定。 2.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三、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转让才有效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是有效的: 1.受让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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