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怎样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是无效的 |
| 释义 |
一、怎样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是无效的 以下情况股权转让是无效的: 1.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的; 2.股权转让协议程序、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3.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的诉讼时效 股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条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条件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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