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死刑执行中需要遵守哪些程序     死刑执行中需要遵守的程序如下: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     二、适用死刑的条件是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三、死刑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