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之一 |
释义 | 一、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之一 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之一。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需要返还彩礼嘛 结婚不一定需要返还彩礼,结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 2.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的情况需要给付人自己举证,主要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定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 三、减彩礼返还限制性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彩礼返还的限制性原则如下: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