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后租客失联如何处置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后租客失联如何处置 房屋的承租人违约后失踪的,协商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而出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承租人,而管辖的法院是承租人所在地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房屋租赁后违约金怎么算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标的数额的20%计算,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标准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三、房屋租赁后还可以买卖吗 已经出租的房屋可以买卖,买卖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明确表示。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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