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解析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解析 1.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 2.保险公司去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3.提交索赔材料; 4.保险公司定损估价,计算和审核赔款; 5.领取保险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出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理赔期限吗 出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有理赔期限。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如果被保险人违背了上述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 三、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情况有: 1.车辆没有年检; 2.酒后、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毁和第三者责任; 3.无证驾车或超出准驾车型; 4.发生事故,未报保险公司备案等等。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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