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个人行政处罚案件中罚款的最高限额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对个人最高处罚金额并无具体规定,由各部委和地方具体确定,但对一些具体行为最低额有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个人行政处罚多久可以消除     个人行政处罚会一直保留的;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三、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法律网提醒您,一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的具体内容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