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发生工伤期间工资怎么支付     发生工伤期间工资应当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该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情况特殊的,可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2.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伤残辅助器具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三、工伤去司法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去司法鉴定要500到700元钱。     工伤司法鉴定费是500-700左右。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