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来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
释义 | 一、谁来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是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来承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导致肇事者和车主不是同一人的,则车主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借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 2.车主雇佣他人开车发生事故的。 3.肇事司机是在执行单位工作任务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原则 1.直接赔偿原则。此种情形主要造用于机动车驾驶方存在过错,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和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 2.先行垫付原则。针对的情况主要是未参加强制性保险的责任人无力赔偿(含仅有部分赔偿能力的情况)以及未查明事故责任人的情况下,为不使被害人的损害赔偿无法实现,立法上做出的强制性规定。实践操作中,基于公序良俗的价值原则,责令直接责任者承担先行垫付责任。 3.替代赔偿原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基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由保险方承担的替代责任,即由保险公司在责任人参加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三、交通事故多长时间能拿到赔偿 交通事故多长时间能拿到赔偿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进度确定,法院判决赔偿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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