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行政复议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行政复议要注意的以下几个问题: 1. 申请复议的时限: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在收到行政行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对于未收到行政行为通知书或者通知书内容不明确的情况,申请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 2. 申请复议的途径:申请人可以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 提交申请复议的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行政行为通知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申请复议的结果: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决定后,会将决定书发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必须书面吗 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做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都可以。法律网提醒您,实践中一般是书面形式居多。以书面形式作出,节约办理时间,也能避免遗漏事实和理由。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三、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有: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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