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男方离婚后不返还彩礼的几种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为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制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将彩礼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纠纷诉讼费用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等。           三、彩礼纠纷的审理期限     一般三个月或六个月。     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2.当事人双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提出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