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如何签订有力合同 |
释义 | 一、农村房屋买卖如何签订有力合同 合同只要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有效要件: 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 2.意思表示真实,即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提出的要约或承诺的内容,都是自己独立意志的表现,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3.内容合法,形式合乎要求。内容合法,主要是指标的合法,即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或者须特价但未经许可要经营的物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买农村房屋怎么过户 1.农村房屋过户先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2.买卖双方经查证要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需要核实房屋受让方没有该村其他地方的宅基地; 4.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房屋转让过户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三、农村房屋买卖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房屋买卖需要的资料有: 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平面图、集体土地建房批准文件、农村房屋买卖村委会书面意见、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