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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过户费应由哪位当事人负担
释义
    一、二手房过户费应由哪位当事人负担
    二手房买卖中房屋过户费用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6%(房产证未满2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等。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
    2.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3.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4.注意是否存在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
    5.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二手房过户须备材料一览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过户须备材料一览为: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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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3: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