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对驰名商标刑事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我国对驰名商标刑事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对驰名商标刑事保护的规定有: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有: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三、驰名商标的保护期限 驰名商标保护的年限是为十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且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若期限届满后,当事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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