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多份遗嘱之间应如何解决冲突     多份遗嘱之间应解决冲突的方式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的正确订立方式都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的正确订立方式都是如下: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三、公证处立遗嘱收费标准     公证处立遗嘱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