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分割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离婚时个人债务怎么举证 离婚时个人债务的举证可以出示银行流水账单、转账记录、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的情况如下: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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