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工伤保险怎样申请     申报工伤保险的办法: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需要先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准备好医疗缴费单据等材料;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划拨一定的费用赔偿给工伤职工。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不符合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不符合工伤保险待遇资格的情形有: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三、工伤赔偿的基数是怎么算的     工伤赔偿基数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不是按照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收入计算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引用法条:     [1]《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2]《工伤认定办法》第一十八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