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有效期限有何规定 |
| 释义 | 一、商标注册有效期限有何规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 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如下: 1.提出注册申请; 2.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 3.公告异议,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4.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 三、商标抢注有哪几种表现形式 1.行为人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 2.在他国或地区抢先注册驰名商标; 3.商标抢注的其他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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