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认定 |
| 释义 |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怎么认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认定如下: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怎么处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自然人犯此罪的,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追诉期 法律网提醒您,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追诉期是10年。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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