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可否超过规定股东人数 |
释义 | 一、有限责任公司可否超过规定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为一至五十人。若是只有一个股东的,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够上市的,也只能够以发起的方式设立。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1.货币。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5.劳务和信用出资。我国《公司法》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自己的出资金额为限对该公司承担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律网提醒,股东的个人财产是独立的,如果把公司的全部资产都用来清偿债务,仍然不能清偿,也不能将股东的个人财产用来清偿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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