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
释义 |
一、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 认定夫妻债务由主张人举证。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举证责任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原告方提供证据的,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三、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有效的条件: 1.先写明夫妻双方各自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2.在协议主中对于债权的承担以及债务的分摊等进行明确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约定的内容必须是双方达成的真适合意。 3.协议书的最后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以及写明协议的订立日期,还有就是如果有见证人的,见证人也应当签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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