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一、放弃继承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是:一般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的一段期限,具体时间不固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必须到场吗 遗产继承放弃人要到现场,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只有本人到场,才能证明为本人的真实意愿。如果不能到场也需要有书面形式的放弃继承的表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三、放弃继承公证书最快几天出来 法律网提醒,放弃继承公证书最快要十五天出来。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将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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