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如何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 |
| 释义 | 一、如何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 规定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如果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的次数没有限制。 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可以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自己去商标局办理。办理商标续展需要提交商标续展申请书、商标注册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下发《商标续展核准证明》。 二、申请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商标注册需要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材料。自然人一般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企业一般提供营业执照; 3.商标图样。且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 4.其他资料。 ![]() 三、不能注册商标的情形 法律规定的商标不得注册的情形有三种。 1.第一种是没有符合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名称、型号、图形的组合; 2.第二种是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第三种是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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