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的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的强制执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等资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依然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有以下情形,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三、申请强制执行以后可以撤诉吗 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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