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销售法律如何量刑的 |
| 释义 | 一、假冒注册商标销售法律如何量刑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三、侵害商标权犯罪立案标准 侵害商标权犯罪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立案标准分别如下: 1.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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