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代书遗嘱的见证人有什么要求     1.具有有两人以上;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代书遗嘱见证人的其他要求。     二、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代写的遗嘱生效的要件: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代书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代书遗嘱无效的5种情形:     1.遗嘱人立遗嘱时没有遗嘱能力;     2.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     3.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无效;     4.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者伪造的遗嘱;     5.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