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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罚金和没收财产由哪个机关执行管辖
释义
    一、罚金和没收财产由哪个机关执行管辖
    对于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由人民法院执行。根据刑法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没收财产和罚金有哪些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犯罪;
    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
    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三、没收财产会波及子女吗
    法律网提醒您,没收财产不会波及子女,因为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不会牵连到孩子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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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2: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