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可以定性为重婚行为 |
释义 | 一、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可以定性为重婚行为 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不一定可以定性为重婚行为。如果以夫妻之名同居的,构成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方重婚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的区别有哪些标准 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的区别有: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本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而后罪则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本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非一般人的配偶,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而后罪在主观上则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对有配偶的人而言,只要其意识到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或者消失;其二,对没有配偶的人而言,则只要认识到对方是他人的配偶即可,并不要求对方是某种具有特定身份人的配偶。 3.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本罪同居或结婚指向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而后罪的对象是指向于非现役军人的配偶,即包括已结婚的人,又包括未结婚的人。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已经与现役军人结了婚的人。 4.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所侵害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而后者则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5.对方构成犯罪的性质不同。本罪的对方即现役军人的配偶,除非行为人亦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构成犯罪的,亦不是本罪,而是他罪即重婚罪;而后罪的对方,构成犯罪则与行为人的犯罪属于同一种质的犯罪,即都是重婚罪。 ![]() 三、重婚罪能撤诉吗 法律网提醒您,重婚罪能撤诉的,如果是由婚姻受害人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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