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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过失怎么和医院交涉的
释义
    一、医疗过失怎么和医院交涉的
    医疗过失处理流程如下:首先安抚患者情绪,随后将医疗过失事件报告给上级,医疗机构将事件报告给相关部门,随后医疗机构与患者方就民事赔偿等问题展开协商,协商失败的可以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如何避免医疗过失怎么避免和预防
    这样避免和预防医疗过失:
    1.加强医院自律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风险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要实施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科学化管理,做到医疗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3.改变过去的闭门办医模式,不断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
    
    三、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时间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后报告的时限是十二小时。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机构没有及时报告的,其直接负责人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三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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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17: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