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怎样才能守法跳槽 |
| 释义 |
1.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未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就跳槽到其他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支付相关费用《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赔偿的损失,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3.承担保密义务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里(六个月内),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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