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离婚冷静期过后多久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冷静期过后即可以办理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如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     法律网提醒,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民政局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财产吗     民政局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起诉要财产,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