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释义 | 一、 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需准备哪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时可能还会需要法院开具一个执行函,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三、夫妻财产的分割比例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财产的分割比例一般是50%。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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