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时间限制为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日期开始调解,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分几种责任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分4种责任: 1.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过错成程度大的承担主要责任; 3.次要责任,过错成程度小的承担次要责任; 4.同等责任,过错成程度相同的共同承担。 ![]() 三、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1.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法律网提醒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说明它不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2.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 3.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公安局或监察部门上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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