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差错引发的医疗纠纷应做何处理 |
释义 | 一、医疗差错引发的医疗纠纷应做何处理 医疗差错引起的医疗纠纷的处理,首先进行医疗差错鉴定,确定是医院方全责的,由医院方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就争议达成一致的,患者可以找医院协商,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强制医院履行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限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医疗纠纷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 5.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患者应该就自己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承担举证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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