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包括: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常见的几种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的方式: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三、怎样去撤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撤销可以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的情形包括: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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