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抚养费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抚养费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没钱给抚养费是否会拘留 当事人如果没有能力执行抚养费的,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一般会对当事人进行拘留的,但被执行人有恶意逃避执行、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等情形的,可以拘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三、哪些情况能够终止付抚养费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终止给付抚养费的情形: 1.父母丧失抚养能力,导致无力承担抚养费; 2.子女已满十八周岁; 3.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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