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哪些资料 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如果有利息的,应计算出到申请日的具体利息数额),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加盖印章或签名。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条件以下: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 三、强制执行申请的立案通常要等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在三天之内,具体如下: 1.如果不立案会通知当事人,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执结。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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