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项目划分的责任归属于谁 |
释义 | 一、工程项目划分的责任归属于谁 施工管理部门。项目划分属于施工管理部门。项目划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二、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下: 1.主体平等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合同自由 包括缔结合同、选择缔约相对人、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 3.权利义务公平对等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义务,权利义务相对等。 4.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 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三、哪些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以下情况下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5.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6.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7.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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