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原告就被告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原告就被告什么意思 原告就被告是行政诉讼中选择管辖法院时用到的一个原则。即原告起诉,选择管辖法院,一般被告在哪个法院辖区,原告就要去哪个法院辖区起诉。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原告就被告是国际的普遍惯例之一,这样做有利于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节约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也有利于最终的执行。 二、申请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诉讼的诉效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提出。 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行政诉讼中原告如何追加被告 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如果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第三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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