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离婚后女方再婚拒绝支付抚养费是否合法     不合法。如果女方以再婚或者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女方,向法院申请判决女方支付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前的抚养费。     如果对方无力支付或者没有能力支付的,法院也无法执行。但是,如果有能力而拒绝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二、可减免抚养费的情形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三、离异孩子抚养费法院判决的给付方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离异孩子抚养费法院判决的支付方式是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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