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 |
| 释义 |
一、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好 承包合同出现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纠纷: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可以通过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3.调解不成,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三、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生效时间如何确定 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生效时间的确定是自成立时生效。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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