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收集哪些证据有用处 |
释义 | 一、家暴收集哪些证据有用处 家庭暴力可以收集的有效证据包括警察出具的告诫书、报警记录、就医诊断书、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二、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法院审理期限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家暴起诉离婚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家暴离婚诉讼需具备如下条件: 1.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当事人自愿离婚,且亲自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主张; 3.夫妻感情确因家庭暴力而破裂; 4.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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