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发生后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应该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 2.企业有委员会组织的,职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3.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后再裁决; 4.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限是一年内的时间。该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申请时效不受该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三、劳动争议仲裁中有哪些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特殊原则如下: 1.调解原则。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 2.及时处理原则。要求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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