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哪些作品不符合著作权法的保护要求     以下作品不符合著作权法的保护要求:     1.单纯的事实消息;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十二条     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二、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著作权保护期是: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权利,保护期限为十年;     3.除前述例外情况,一般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五十年。           三、著作权法规定的侵权诉讼时效     著作权法没有规定诉讼时效,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