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上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上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上诉的流程是: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3.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6.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7.审判。 二、民事诉讼上诉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不服裁定为10日,具体规定如下: 1.上诉期间简称上诉期,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送达次日起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三、民事诉讼上诉费用谁承担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预交而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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