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务 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务的情况: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二、股东拒绝承担公司的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 1.原告提起诉讼;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怎样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的处理是有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合同中约定了赔偿责任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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