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离婚受害人应得到什么赔偿 |
释义 | 一、家暴离婚受害人应得到什么赔偿 家暴离婚受害人应得到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家暴造成伤残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暴离婚受害人能否多分财产 家暴离婚受害人可以请求让有过错方少分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双方协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可以要求己方多分财产,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三、家暴离婚受害人如何起诉离婚 1.拟写离婚起诉状; 2.受害方准备好家暴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记录、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等;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所有材料到被告户籍所在的法院起诉,办理立案手续; 4.原告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 5.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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